文\吳昊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黑龍江分所律師
隨著時代的發展,娛樂圈催生了一個追星的新名詞“飯圈”,偶像的成長之路成為了粉絲的自我實現過程,他們是粉絲主體性的代言人,滿足觀看者的自我想象,同時偶像也是他們欲望中的客體,填補著理想伴侶的缺位。從最初的買票支持、求簽名到各種打榜應援甚至形成組織……
現在,粉絲追星的形式和規模不斷升級迭代。追星本無過錯,然而部分粉絲對心中的偶像盲目崇拜,狂熱模仿到發瘋、發燒、發昏的地步,一些非理智的追星行為也隨之而來,甚至不惜沖破法律的界限,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據錢江晚報新聞報道,近日,在杭州蕭山機場周邊窩點,杭州警方抓獲了朱某某、趙某某等4名販賣明星航班信息的犯罪嫌疑人。經調查,該團伙利用非法手段搞到明星個人信息,然后在機場航站樓內自助值機機器上獲取更多航班信息,再將這些航班信息拿到社交軟件的追星群里出售,一條信息賣幾十元。此外,他們還售賣“送關機票”,只要粉絲購買了“送關機票”,就可以通過機場安檢進入候機大廳,從而離明星更近,見面時間更長。等過了安檢,團伙會馬上組織追星族退票,中間扣幾十元錢,作為“送機”的“費用”。
2021年9月28日,朱某某、趙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獲。經過調查,4名嫌疑人都是00后、95后,本身也追星,曾經也購買過自己“愛豆”的航班信息。他們從事販賣有兩三個月,販賣過不少明星的航班信息。其實近年來,明星私人信息遭泄露、售賣事件已屢見不鮮。有記者調查發現,售賣明星各類隱私信息已成了黑灰色產業鏈,在網上很容易就能購買明星的各類隱私信息。而明星航班信息遭售賣、泄露不僅給明星本人造成困擾,還可能導致機場追星事故的發生,擾亂民航飛行和機場公共秩序。
2021年1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已正式實施。該法第十條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不僅如此,這種非法買賣他人個人信息的行為,情節嚴重的還可能受到刑事制裁。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不容侵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行為必將得到法律的嚴懲。在此也要提醒廣大讀者,要樹立個人信息保護意識,掌握防范泄密竊密的基本技能,切勿隨意提供、分享、丟棄個人信息,從而避免人身及財產遭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