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速遞——《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
文/張肖瑞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北京總所律師助理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通過遠程、非接觸等方式,詐騙公私財物的犯罪問題也日益突出,且手段多變,騙局逼真、已經嚴重危害到人民群眾的信息、財產安全。為解決上述社會問題,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2022 年9月2日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斗措娦啪W絡詐騙法》共七章50條,包括總則、電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聯網治理、綜合措施、法律責任、附則等,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文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介紹:《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在立法層面,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系統觀念、法治思維,注重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堅持齊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實打防管控各項措施,加強社會宣傳教育防范;堅持精準防治,保障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和群眾生活便利。堅持立足各環節、全鏈條防范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精準發力,為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撐。堅決打擊治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實施的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境外實施的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同時,《反電信網絡詐騙法》還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共同明確、規范個人信息處理,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建立個人信息被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的防范機制。明確要求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單位對可能被電信網絡詐騙利用的物流信息、交易信息、貸款信息、醫療信息、婚介信息等實施重點保護。尤其是公安機關辦理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應當同時查證犯罪所利用的個人信息來源,依法追究相關人員和單位責任。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在執法層面、總結現有的反詐工作經驗、著力加強預防性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法律制度構建,加強協同聯動工作機制建設,加大對違法犯罪人員的處罰,推動形成全鏈條反詐、全行業阻詐、全社會防詐的打防管控格局,明確有關部門、單位在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中應當密切協作、實現跨行業、跨地域協同配合、快速聯動,加強專業隊伍建設,有效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活動。主要為,國務院建立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機制,統籌協調打擊治理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確定反電信網絡詐騙目標任務和工作機制,開展綜合治理。公安機關牽頭負責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金融、電信、網信、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履行監管主體責任,負責本行業領域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發揮審判、檢察職能作用,依法防范、懲治電信網絡詐騙活動。電信業務經營者、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承擔風險防控責任,建立反電信網絡詐騙內部控制機制和安全責任制度,加強新業務涉詐風險安全評估。電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聯網治理、管理措施等方面、《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明確、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全面落實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制度。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為客戶開立銀行賬戶、支付賬戶及提供支付結算服務,和與客戶業務關系存續期間,應當建立客戶盡職調查制度,依法識別受益所有人、采取相應風險管理措施、防范銀行賬戶、支付賬戶等被用于電信網絡詐騙活動。
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為用戶提供下列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依法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不得提供服務。《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在司法層面,加大懲處力度,分別針對電信業務經營者、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的違法行為,處以行政拘留、沒收違法所得、罰款以及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吊銷業務許可證或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或其他處罰,同時追究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有關部門、單位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刑事責任。對尚不構成犯罪人員的行政處罰力度,明確電信網絡詐騙分子除依法承擔刑事責任、行政責任以外,造成他人損害的,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此外,還特別規定,對從事電信網絡詐騙活動的有關人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記入信用記錄,并規定了具體懲戒措施。同時、明確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申訴渠道、信用修復和救濟制度。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在普法層面、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反電信網絡詐騙宣傳、普及相關法律和知識,提高公眾對各類電信網絡詐騙方式的防騙意識和識騙能力。教育行政、市場監管、民政等有關部門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結合電信網絡詐騙受害群體的分布等特征、加強對老年人、青少年等群體的宣傳教育,增強反電信網絡詐騙宣傳教育的針對性、精準性、開展反電信網絡詐騙宣傳教育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等活動。
各單位應當加強內部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工作,對工作人員開展防范電信網絡詐騙教育;個人應當加強電信網絡詐騙防范意識。《反電信網絡詐騙法》針對電信網絡詐騙發生的信息鏈、資金鏈、技術鏈、人員鏈等各環節、加強預防性、防范性法律制度措施建設,深入推進反電信網絡詐騙治理,強化內部各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社會責任,作為一部專項急需立法必須立足實踐需要,采取各項有力措施,賦予執法機關職權和企業責任,依法保護公民和組織合法權益,為預防、遏制和懲治電信網絡詐騙活動,保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