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指導意見:如何切實保障外賣送餐員正當權益?
文 \ 安望舒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北京總所律師助理
近段時間以來,“外賣小哥撞上勞斯萊斯維修費 30 多萬”、“外賣小哥在風雨中摔倒”、“臺風天外賣小哥騎車送貨被吹翻”、“外賣小哥被差評報復用戶”屢上熱搜, 成為新聞熱點。隨著外賣行業的不斷發展,外賣送餐員與外賣平臺之間的新型勞動關系也愈來愈受到關注。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印發《關于落實網絡餐飲平臺責任 切實維護外賣送餐員權益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保障外賣送餐員正當權益, 對勞動者收入、安全,食品安全以及社會保障等方面提出全方位要求。
能否切實保障外賣送餐員正當權益,最關鍵的一點是判斷外賣送餐員與外賣平臺合作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依托于“互聯網 + 新型經濟”模式,各主體之間勞動關系的認定應結合互聯網企業的平臺運營模式,立足于勞動關系有償性、組織性、從屬性的三大特征, 重點把握從屬性的核心要素,綜合判斷各個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
01、《意見》從完善收入分配機制和績效考核制度方面對外賣送餐員勞動收入作出保障。其中明確指出,確保外賣送餐員提供正常勞動的實際所得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對于實際所得的理解,在《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規定中表明,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應當在剔除其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相關津貼、福利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以北京地區為例,自2021 年 8 月 1 日起,最低工資標準上升為每月 2320 元。
其次,在制定調整考核、獎懲等涉及外賣送餐員切身利益的制度或重大事項時,應提前公示,充分聽取外賣送餐員、工會等方面的意見,不得將“最嚴算法”作為考核要求。
這也與法律層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章制度相符合, 其中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 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02、《意見》從優化派單機制和運用保險工具方面對外賣送餐員勞動安全作出保障。提出對于連續送單超過 4 小時的,系統發出疲勞提示,20 分鐘內不再派單。網絡餐飲平臺及第三方合作單位要依法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外賣送餐員參加社會保險,鼓勵其他外賣送餐員參加社會保險。《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
因此,外賣送餐員作為一種新型職業,為防范和化解外賣送餐員職業傷害風險,針對平臺就業特點, 探索提供多樣化商業保險保障方案非常有必要。
03、《意見》指出平臺要切實擔負食品配送環節安全責任,保障食品安全。平臺應嚴格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同時加強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提升外賣送餐員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個人衛生等方面知識水平。
此外,《意見》還從優化從業環境、增強職業社會認同、建立矛盾處置機制等社會保障層面給予外賣送餐員最大化權利保障,積極發揮社會各部門職能優勢,強化責任擔當,從而切實保障外賣送餐員正當權益。
綜上所述,雖然外賣行業從野蠻生長到飛速發展的過程中,不斷體現出行業規范的滯后性,但在法律層面,不僅有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作為其堅強后盾,同時隨著各類指導意見的出臺,外賣送餐員的權益將會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其權益保障也將會更加充分。